各学院(部):
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充分发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作用,落实本科教学重要环节的督导全覆盖,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(2024 年修订)》(东林校本〔2024〕20 号)文件要求,进一步完善我校院级督导队伍建设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院级督导的组织和聘用
1.督导成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,年龄不超过65周岁,且师德高尚、治学严谨,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,热心本科教育教学事业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。
2.院教学督导组在分管教学的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3.院级院督导由学院组织遴选和推荐,报本科生院备案。
4.院督导人数应按专业数配备,保证每个专业至少1人。院督导组设组长1名,负责学院督导组整体工作。
5.院级督导组根据各学院工作安排,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具体有针对性的工作。
二、院级督导组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
1.督促学院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、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、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;
2.督促基层教学组织落实完成各项职责,包括答疑交流、研讨培训等制度落实情况、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情况等;
3.随堂听课:开展听课评课工作,深入了解教情、学情,重点围绕各级教学评价中出现问题的课程,进行跟踪指导;
4.专项检查: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教学检查活动,包括教学秩序和考试秩序巡视,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审阅, 试卷、毕业论文(设计)及各类教学档案的检查等;
5.专项研究: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情调查、教情调查,深入了解在校生、毕业生及教师对学院教学的意见和建议,并向学院反馈;
6.问题反馈:分析汇总学院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提供意见及建议,为学院提供决策依据;
7.参与学校组织的校院两级督导交流活动。
8.其他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由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制定。
三、院级督导组工作保障
1.各学院要积极为督导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条件,对院级督导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贴或绩效奖励。
2.各职能部门和广大师生应积极配合本科教学督导工作,认真听取意见建议,及时整改。
四、工作安排
1.请学院按照《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》(附件1)文件要求,完善督导队伍建设,可制定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。
2.各学院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院级本科教学督导名单(附件2)报本科生院备案。电子版盖章扫描后发送至:345240389@qq.com。
联系人:乜晓燕 联系电话:82190701
本科生院
2024年7月22日
附件:1.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
2.学院(部)本科教学督导组名单